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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区开展“寻找最美丰南人”主题活动的通知
信息发布:管理员 日期:2016-06-22 查看:4728次

丰南区全民素质培育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在全区开展“寻找最美丰南人”主题活动的通知


各镇乡党委,胥各庄街道党工委,各开发区党工委,区直各单位: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全民素质培育工程,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带动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全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经研究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寻找最美丰南人”主题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开展“寻找最美丰南人”主题活动,深入挖掘、选树和宣传一批时代性和示范性强、特色鲜明的先进典型人物,使他们成为时代精神的体现者、传统美德的传承者、社会风尚和行业进步的引领者、尽责圆梦的先行者,成为人们学习的榜样和行为的典范,在全社会形成人人了解先进典型人物、人人尊重先进典型人物、人人学习先进典型人物、人人赶超先进典型人物的良好氛围,为建设“经济强区·美丽丰南”凝心聚力。

二、活动时间

2016年5月11日至10月31日。

三、参评范围

拥有唐山市丰南区户籍的居民,或在我区工作生活三年以上的外来人员。

四、评选标准

(一)热爱祖国,热爱唐山,热爱丰南;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正气,传承中华美德;

(四)在建设“经济强区、美丽丰南”中做出积极贡献;

(五)认真参与全区公民道德建设实践活动,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形象,群众认可度高,能够真正起示范带动作用。

五、评选内容

 “最美丰南人”评选共包含十大类,即:

(一)“美丽丰南·最美女性”。责任单位:区妇联。

(二)“最美志愿者”。责任单位:区文明办。

(三)“最美家庭”。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妇联。

(四)“最美医生”、“最美护士”。责任单位:区卫计局。

(五)“最美政法干警”、“最美警嫂”。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

(六)“最美教师”。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七)“最美交通人”。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八)“最美税务人”。责任单位:区国税局、地税局。

(九)“最美农业人”。牵头单位:区委农工委;责任单位:各乡镇、区农牧局、林业局、水务局。

(十)“最美住建人”。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六、评选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5月11日至5月31日)。各牵头单位(无牵头单位的由责任单位负责)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并通过电视台、网络、报纸等各类媒体和户内外电子屏、海报等宣传载体,进行大力宣传,形成浓厚氛围。

 (二)推荐申报阶段(2016年6月1日至7月31日)。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广泛发动,精心组织,动员行业系统内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推荐,按照评选标准组织人员进行初评。在深入了解各候选人真实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初评结果,各推荐出10名候选人参加区级评选,在内部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人选事迹材料及推荐表报送区文明办。未在评选表彰的十大类“最美丰南人”范围内的典型人物,也可以单独报区文明办,联系电话:8189832;邮箱:fnwmbzhk@163.com;各单位报送时请注明“寻找最美丰南人”字样。

(三)评审公示阶段(2016年8月1日至9月30日)。由区文明办组织相关单位,聘请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各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审,根据实际情况评选出“最美丰南人”。根据评审结果,对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评议与监督。

(四)命名表彰阶段(2016年10月1日至31日)。10月份,区文明办联合相关单位对十类“最美丰南人”进行统一命名表彰,并推荐参加“唐山好人”和“唐山最美人物”评选。

七、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寻找最美丰南人”主题活动的重要意义,尤其是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出周密部署,要立足把公众推选过程变成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全民文明素质的过程,明确专人负责。

(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活动的目的意义、参与方式,扩大活动影响力和感召力。要搞好宣传发动工作,调动全区干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实现全区广大村(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全覆盖,最大限度地扩大群众参与面。区广播电视台、《今日丰南》报社要及时报道开展情况,展示典型事迹。

(三)严格标准,认真推荐。各地各单位要在广泛发动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认真做好“最美丰南人”遴选和推荐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发现身边好的典型和事迹,把最优秀的丰南人选拔出来、推荐上去、宣传出去,充分展示丰南人的时代风采。各地各单位要严把准入关,充分征求参选“最美丰南人”所在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卫计、公安等部门意见;党员和公职人员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须征求工商、税务部门的意见,以确保推荐工作的质量。


附:“最美丰南人”推荐表


丰南区全民素质培育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10日

冀公网安备 130207020001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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