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工作提示
丰南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信息发布:管理员 日期:2016-06-28 查看:3975次
丰南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各镇乡党委、胥各庄街道党委、沿海工业区及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区直各单位:
    为弘扬和培育新时代雷锋精神,进一步推动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提升我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促进市民良好道德风尚的养成,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和我区《关于组织开展“2012志愿服务年”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区文明办号召全区上下立即行动起来,深入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月”活动。
    一、活动主题
    向雷锋同志学习 人人争当志愿者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3月31日
    三、活动安排
    1、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志愿服务活动。结合春季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重点治理背街小巷、公共场所、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清扫垃圾、清理堆积物或卫生“死角”、清除城区“小广告”,宣传文明城市观念和环境保护知识,开展保护卫生环境活动。
    2、开展生态环保实践志愿服务活动。以3·12“中国植树节”和我区“栽花节” 为契机,广泛发动党政机关干部、团员青年、中小学生和广大志愿者开展种绿、护绿,植草、栽花等美化环境活动。组建环保志愿者,深入社区、乡镇、企业开展节约用水和低碳生活宣讲活动,引导广大群众践行环保理念,树立生态意识、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
    3、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实践活动。以“雷锋精神伴我行”为主题。在全区中小学范围内进一步学习和弘扬雷锋精神,在校园中形成“人人学雷锋、天天学雷锋、时时有雷锋”的良好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主题团、队日活动,缅怀雷锋同志的先进事迹,学习当代先进人物的高尚情操,激励青少年积极参与志愿服务,争做新时代的雷锋传人。
    4、开展志愿者便民集中行动。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党员、青年、巾帼、科普、卫生、科技等志愿者服务队,在广场、社区等地集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摆放展板等形式向社会群众提供医疗保健、法律援助、科普教育、信息咨询、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宣传服务。
    5、开展文明交通及公共场所文明劝导活动。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大力开展文明出行、文明礼让、遵章守纪宣传教育,着力解决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乱穿马路、乱闯红灯、乱停放等突出交通陋习。组织各类志愿者在社区、公园、广场、车站、剧院等公共场所,开展“公共场所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培养文明礼让的生活秩序、规范诚信的经营秩序和整洁卫生的环境秩序。
    四、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在原有活动内容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及时做好志愿服务的活动计划,确保活动不流于形式。按照丰文明〔2012〕1号文件要求,区文明办将各地各单位组织志愿者活动情况纳入年度精神文明考核,作为年终评先的重要依据。
    2、突出特色。要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实际,立足志愿服务重点领域和重要内容,突出主题,凸显特色,精心组织策划有特点、有影响的志愿服务活动,力争在全区学习推广。要通过活动的开展,积极探索我区志愿服务体系建设的新举措,切实推动志愿者队伍的壮大和发展。
    3、广泛宣传。要注重活动的氛围营造和宣传推广,大力弘扬志愿者精神,宣传志愿服务理念,积极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时代风尚,区广播电视台对各地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集中宣传报导,深入挖掘在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并进行宣传推广,以鲜活的人物事迹感召更多群众投身志愿服务事业。
    4、加强反馈。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活动情况,培树典型经验,及时反馈信息。请于3月8日前上报相关志愿服务活动方案;于4月初上报活动情况总结。
冀公网安备 13020702000135号
关闭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