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丰南区“美德少年”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镇乡党委、胥各庄街道党委、区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引导广大未成年人践行道德规范、养成良好品格,按照省、市通知要求,区文明办、区教育局、团区委、区妇联决定,在全区未成年人中广泛开展第二届丰南区十佳、百优“美德少年”评选表彰活动,展示我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工作成果,树立一批未成年人身边的学习榜样,激励广大未成年人更加积极地投入到“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中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目标,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根本,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为主线,通过推荐、评选、表彰美德典型,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学习美德、宣传美德、弘扬美德、践行美德,培养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推荐标准
凡年龄6—17周岁,热爱祖国、热爱家乡,诚实守信、自立自强,积极进取、富有活力,具有良好行为习惯和鲜明时代特色,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能够带动和辐射他人的优秀少年均可参加推荐。具体标准为:
①在家庭做个好孩子。孝敬父母,尊重长辈;学会自理,常做家务;勤俭节约,心存感恩;分担责任,邻里和睦。
②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学习勤奋,积极进取;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乐观向上,勇于创新。
③在社会做个好公民。遵纪守法,举止文明;热爱自然,保护环境;热心公益,见义勇为;崇尚科学,服务社会。
第二届丰南区“美德少年”评选表彰活动共设十佳10名、百优100名,已评为首届十佳(不含百优)“美德少年”的不再参加本届评选活动。对入选十佳、百优的“美德少年”,我区将择优推荐人选,参加唐山市当年度“美德少年”评选。
三、推荐程序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活动分三个步骤进行:
1、推荐上报。(5月4日——5月14日)各乡镇、区教育局直属学校按照推荐标准,层层发动,确定美德少年候选人。乡镇中学推荐2名,小学推荐4名,区直学校各推荐5名。上报的候选人要认真撰写事迹材料(材料要求:十佳候选人1000字左右,百优候选人500字左右,事迹真实、表述生动、条理分明),填报推荐表(附后),附一寸免冠彩照, 一式5份(事迹材料、推荐表、照片),于5月14日前报送区教育局教育科。所有材料另附电子版。
2、审核公示。(5月14日-5月20日)区教育局按照评选标准组织审核候选人资格和事迹材料后,由区评选表彰组委会在今日丰南公示正式候选人情况,公示结束后,提出丰南区十佳、百优“美德少年”入选名单。
3、命名表彰。(5月20日-5月30日)推荐人选经区文明委审定批准后,做出表彰决定,号召全区未成年人向“美德少年”学习。
四、 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十佳、百优“美德少年”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乡镇要认真做好牵头协调工作,抓好工作落实;教育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学校主渠道作用,积极挖掘先进典型,做好组织、推荐工作;团委、妇联要结合各自实际,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广泛发动中小学生积极参与,认真宣传和推荐身边的典型。
2、广泛发动、营造氛围。推荐活动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立足社区、学校、家庭,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推荐出事迹突出、有代表性、可亲可信可学的未成年人先进典型,使广大未成年人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区广播电视台、今日丰南报社要积极介入、全程参与评选表彰十佳、百优“美德少年”活动,大力进行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
附:第二届丰南区十佳、百优“美德少年”推荐表
丰南区文明办 丰南区教育局
共青团丰南区委 丰南区妇联
2011年4月27日
附件:
第二届丰南区十佳、百优“美德少年”推荐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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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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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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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寸
免冠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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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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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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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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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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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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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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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推荐意见 |
所在学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乡镇教办室意见
(区教育局直属学校此栏可空)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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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局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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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组委会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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