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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省级文明城区倡议书
信息发布:管理员 日期:2016-08-31 查看:4757次

创建文明城区  争做文明使者

广大市民朋友们: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市委、市政府加快科学发展、建设人民群众幸福之都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2011年唐山市荣获“全国文明城市”荣誉,是全市上下文明创建的集体成果,作为普通市民我们深感无限光荣。今年,是唐山市创建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攻坚之年,也是我区力争省级文明城区荣誉起步之年,为实现我区奋斗目标和群众美好夙愿,特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从我做起,积极参与。建设文明丰南、创建文明城市需要每一位市民的热心参与,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有义务通过自己的文明行为,为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增光添彩。我们要主动参与,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言行举止的细微之处做起,积极为文明城市创建贡献力量。

二、倡导文明,身体力行。自觉践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是每一位市民的应尽义务。我们要认真遵守《唐山市民文明公约》和《唐山市民公共行为规范》,做到遵守交通规则,不乱穿马路、不乱闯红灯、不急停猛拐、不乱停乱放;做到保护环境卫生,不乱贴乱画、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乱围乱种;做到维护公共秩序,不损坏公物、不乱摆摊点、不践踏绿地、不大声喧哗,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开文明车、做文明人,自觉告别各种不文明行为。

三、立足本职,热心公益。我们要主动参与本部门、本单位和社区组织的各类文明创建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踊跃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诚信主题实践教育活动,积极践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活动和植树绿化、保护花草活动,争做文明市民,努力为建设文明丰南添砖加瓦。

四、遵章守法,严于律己。每位市民都要严格要求自己,切实遵守各项行为守则和管理法规,服从有关执法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指挥,自觉维护城市公共秩序,共同塑造宜居乐业、和谐文明的丰南新形象。

广大市民朋友们,创建文明城市,争做文明市民,是我们每一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您的每一份努力,都会让我们的城市离文明更进一步;您的每一份辛劳,都会为我们的城市增色争辉;您的每一份热情,都会激起更多人的文明意识和责任意识。让我们携起手来,用满腔的热情积极投入到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来,为唐山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我区争创省级文明城区贡献一份力量。

 

                                 唐山市丰南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26日

冀公网安备 130207020001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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