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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志愿服务项目(活动)信息上报工作的
信息发布:管理员 日期:2017-03-06 查看:4819次
 

丰南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志愿服务项目(活动)信息上报工作的

通    知


各镇乡党委,胥各庄街道党工委,各开发区党工委,区直各单位:

   为大力弘扬志愿精神,广泛普及志愿服务理念,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宣传开展志愿服务项目(活动)的经验和志愿者的感人事迹,推动我区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根据省、市文明办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做好志愿服务项目(活动)信息上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志愿服务项目(活动)月报送制度

   请各地各单位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谋划2017年拟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项目(活动),并按月定期报送有关信息,包括项目(活动)名称、性质(常态化或阶段性)、内容简介、开展时间、地点、联络方式。同时,将本地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项目(活动)自行在河北志愿服务网上进行发布。每月18日前上报下月将要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项目(活动)。每季度末对本季度项目(活动)开展成效进行梳理总结,并由信息联络员报区文明办。

   二、建立信息联络工作机制

   各地各单位要安排有关职能科室,明确一名信息联系员专门负责总结志愿服务项目(活动)等方面的亮点工作、经验做法,形成简要文字信息,及时上报。各地各单位请于2月28日前,将信息联系员名单(包括姓名、职务、电话)报区文明办。联系人:甄爽,联系电话:8106535;电子邮箱:fnwmbzhk@163.com,报送时请注明“某单位+志愿者信息员”字样。

    三、建立考评工作机制

   区文明办将对各地各单位报送的志愿服务项目(活动)择优在“文明丰南”微信平台、丰南文明网进行宣传报道,并向市文明办推荐。区文明办将定期对各地各单位报送信息情况进行总结通报,并将其作为年度评比表彰志愿服务活动先进单位和优秀志愿者的重要依据。




冀公网安备 130207020001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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