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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唐山市丰南区“传承雷锋精神•共建美丽丰南”志愿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发布:管理员 日期:2018-03-05 查看:4504次

关于印发《唐山市丰南区“传承雷锋精神•共建美丽丰南”志愿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

 

各镇乡党委,胥各庄街道党工委,丰南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区直各单位:

现将《唐山市丰南区“传承雷锋精神•共建美丽丰南”志愿服务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活动安排,并认真抓好落实。

 

                                                                                                          唐山市丰南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共青团唐山市丰南区委员会

                                                                                                                           2018年3月5日

 

唐山市丰南区“传承雷锋精神·共建美丽丰南”志愿服务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市、区委全会精神,弘扬雷锋精神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提升志愿服务理念,围绕打好“六大攻坚战”,发挥各志愿服务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作用,打造整洁的城乡环境,巩固文明城创建成果,提升城市公共文明指数,营造文明和谐的氛围。经研究,区文明办、团区委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传承雷锋精神·共建美丽丰南”志愿服务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传承雷锋精神·共建美丽丰南”志愿服务行动

二、活动时间

2018年3月5日-12月20日

三、活动步骤

本次活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准备动员阶段:(2018年3月5日—2018年3月9日)。各地各单位、各级团组织按照工作分工,迅速开展准备动员工作,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组织人员进行专项调查,摸清工作底数,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同时,组织志愿者积极宣传活动内容,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推进工作有序开展。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8年3月10日—2018年11月30日)。各地各单位、各级团组织要结合实际,围绕文明城创建工作任务和城市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广泛发动,组织各类志愿者开展清洁环境、护城巡查、单车摆放、生活垃圾分类、文明行为劝导等志愿服务专项活动,并及时上报活动动态,全面推进工作不断提升。同时,各地各单位要在3月份组织开展“雷锋在身边·志愿我当先”志愿服务大集市活动,组织志愿者在公园、广场、社区等地,开展心理咨询、家电维修、法律咨询、义诊义治、安全宣传、应急救护宣传、亲情关爱、环保宣传、文明祭扫宣传、便民利民等志愿服务活动。要在端午节、重阳节、12.5国际志愿者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有针对性、有特色的志愿服务活动。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12月1日—2018年12月20日)。各地各单位、各级团组织要对工作新经验、新举措进行全面总结,挖掘典型亮点。区文明办、团区委将对行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促进志愿服务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发展,不断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丰南。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清洁环境”志愿服务活动。区直各单位、各级团组织要组织志愿者对主城区道路两侧绿化带内的垃圾、树枝进行清理,保持道路绿化带干净;对道路两侧公交站、广告栏、各类管道、道路护栏等公共设施彻底清洗;在城市街心公园、广场等公共活动场地,进行垃圾捡拾、小广告清理,保持整洁卫生;主干道两侧的银行网点、联通营业厅等窗口型单位中的青年文明号集体需保持本单位门前卫生整洁。各乡镇、胥各庄街道要在村庄、社区开展“打造清洁环境、共享美好家园”活动,实现“十无”,即公共用地无私搭乱盖、无乱堆杂物、无乱圈乱占、无摆摊设点、无饲养家禽、无非法小广告、无卫生死角、无占绿毁绿、无非法灯箱牌匾、无乱装地锁,为广大人民群众打造优美、整洁、舒适、宜居、和谐的生活环境,为创建美丽社区提供坚强保证。

(二)开展“护城巡查”志愿服务活动。各地各单位、各级团组织要组织志愿者开展“随手拍”活动,发现有缺失、损坏的市政设施,第一时间通过手机上传至区文明办或团区委邮箱;志愿者在开展志愿服务过程中可采用分小组、划区域的方法,确保巡查到位;区住建局、城管局等相关团组织要建立应急处理小组,对缺失、损坏的市政设施紧急设立警示标识,提醒过往行人和车辆,并进行及时修补。

(三)开展“单车摆放”志愿服务活动。区直各单位、丰南镇、胥各庄街道、各级团组织要组织志愿者对道路两侧不按要求停放的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等非机动车车辆,统一停放到指定车辆停放区域,并按照停车区箭头方向,对车辆进行统一方向整齐摆放;及时劝阻、制止非机动车中乱停乱放的不文明行为;单车要按照“三个一”原则进行存放。即车头偏向一个方向,后轮在一条线上,同类车放在一起,特别是共享单车要按照车辆颜色、品牌统一摆放。

(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各地各单位、各级团组织要组织志愿者建立垃圾分类宣传志愿服务队,深入街道、村庄(社区)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组织志愿者在社区、广场、游园等地开展垃圾捡拾分类活动;积极开展社区垃圾分类讲座、有奖征文等活动,吸引更多居民参加。

(五)开展“文明行为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区直各单位、丰南镇、胥各庄街道、各级团组织要组织志愿者深入汽车站、公园、大型商场、超市、街道和社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文明行为劝导宣传活动,并对乱扔垃圾、随地吐痰、践踏花草、破坏绿化、损坏公物、行人不走斑马线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及时劝导。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此次志愿服务行动是传承雷锋精神,发挥志愿者主力军和生力军作用的重要途径,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体现。各地各单位、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协同作战、合力攻坚,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精心设计,狠抓落实。各地各单位、各级团组织要以此次志愿服务行动为契机,把丰富和活跃精神文化生活,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精神文明建设、补齐“精神短板”和助力精准扶贫的一件大事,制定实施方案,强化保障措施,注重实际效果。同时,还要精心设计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活动项目,使志愿服务更好地与活动主题相结合,要多提供人性化、个性化的服务,多做雪中送炭的工作,努力在志愿服务中体现人文关怀,在社会中倡导文明新风。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单位、各级团组织要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介,对志愿行动进行密集型、持续性宣传报道,扩大覆盖面、受众面,努力营造良好的志愿服务社会氛围,引导广大百姓树立良好生活习惯,吸引更多的干部群众加入到志愿服务队伍中来,为建设沿海强区、美丽丰南贡献力量。请各地各单位及时将活动信息、图片报区文明办、团区委。区文明办联系电话:8189832,联系人:么越,邮箱:fnwmbzhk@163.com;团区委联系电话:8129454,联系人:郑军生,邮箱:gqtfnqw@163.com

冀公网安备 130207020001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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