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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唐山市丰南区优秀童谣征集评选推广活动的通知
信息发布:管理员 日期:2018-03-22 查看:4509次

各镇乡党委,胥各庄街道党工委,区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会议精神,进一步丰富全区广大少年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引导未成年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中央、省、市文明办的安排部署,区文明办、教育局、团区委、区妇联、文联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丰南区优秀童谣征集推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标准

征集符合以下三方面主题的优秀童谣:

(一)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风采的童谣作品,特别是体现新时代好少年新风貌、新姿态,向上向善、孝老敬亲,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的优秀童谣。

(二)童谣作品要健康向上、通俗易懂、简洁明快,体现童心童趣,富有时代气息。

(三)反映我区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文明校园”创建等内容的优秀童谣。

童谣必须是作者的原创作品,原则上为新近创作(2016年至今),作者对作品享有完整版权。已在往届全国、全省、全市、全区优秀童谣征集推广活动中获得推广的作品不再推荐。

二、实施步骤

(一)童谣征集(3月22日——4月10日)。区文明办会同教育、团委、妇联、文联等单位深入村镇、社区、学校、厂企,广泛开展优秀童谣征集活动。 

(二)童谣评选(4月11日——4月15日)。区文明办、教育局、团区委、区妇联、文联等单位组成优秀童谣评选小组,评选出优秀童谣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通报全区,并择优推荐给市文明办。

(三)童谣推广(4月16日——12月31日)。优秀童谣确定后,在丰南文明网集中进行展示宣传。同时,各乡镇、区妇联、教育局等相关单位要认真组织中小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和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开展优秀童谣推广传唱活动,做到家喻户晓,形成浓厚的传唱与吟诵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优秀童谣征集评选推广活动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争创省级文明城区的必测条目。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一个重要抓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抓好落实。

(二)做好作品推荐。各地各单位推荐的作品要严格审核把关,严禁抄袭。同时,要认真填写《优秀童谣推荐表》(见附件),4月10日之前将《推荐表》与童谣作品一并报送区教育局,邮箱:fnjyjjyk@163.com,联系电话:8196009,联系人:高洪海。区文明办将评选出的优秀作品报送市文联。

附件:优秀童谣推荐表

 

 

           唐山市丰南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唐山市丰南区教育局

           共青团唐山市丰南区委

           唐山市丰南区妇女联合会

           唐山市丰南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8年3月22日

    

 

 

 

 

 

 

 

 

附件

优秀童谣推荐表

推荐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童谣名称

作者姓名

单位

职业

创作时间

 

冀公网安备 130207020001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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