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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宪法法律和《唐山市志愿服务条例》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
信息发布:管理员 日期:2018-04-13 查看:3989次

各镇乡党委,胥各庄街道党工委,丰南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区直各单位:

按照市文明办和区人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区文明办决定,在全区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中,开展宪法法律和《唐山市志愿服务条例》宣传活动。现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4月—6月。

二、活动内容

通过开展宪法法律和《唐山市志愿服务条例》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志愿服务组织及志愿者学法、懂法、守法,在全社会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

(一)开展学习“宪法法律和《唐山市志愿服务条例》”座谈交流活动。组织各地各单位的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和优秀志愿者召开座谈交流会。聘请专家学者对《志愿服务条例》进行全方位解读,对志愿服务制度化的目的、意义进行深入阐释。同时,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和优秀志愿者结合各自实际,就《条例》如何学深、学透、学以致用进行座谈交流。

(二)开展学习“宪法法律和《唐山市志愿服务条例》”培训活动。组织全区志愿服务组织及志愿者骨干、区志愿者协会会员、社会公益志愿服务组织分批次学习十九大精神、宪法法律和中央、省、市出台的《志愿服务条例》,全面提升志愿服务水平。

(三)开展学习“宪法法律和《唐山市志愿服务条例》”五进活动。组织全区各级志愿服务组织及志愿者开展法律进社区、进学校、进公园、进广场、进农村“五进”活动,广泛宣传宪法法律和中央、省、市《志愿服务条例》。利用社区、公园、广场的橱窗、板报、电子显示屏展示宣传《志愿服务条例》。同时针对不同对象,设计开展“义诊义治、心理咨询、安监宣传、环保宣传、家电维修、文明祭扫”等特色的志愿服务活动。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开展学习宪法法律和《唐山市志愿服务条例》宣传活动是增强公民志愿服务意识,维护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由主管领导负责,明确责任,确保各项活动开展。    

(二)扎实推进。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本地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活动项目,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同时,按照《条例》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志愿者的注册登记管理、做好每月在“燕赵志愿云”志愿服务项目发布工作。请各地各单位每月25日前将宣传活动情况报区文明办。在宣传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宣传活动情况,形成书面报告,连同宣传活动的影像资料,6月底前以电子版的形式报区文明办,联系电话:8189832,电子邮箱:fnwmbzhk@163.com,联系人:董国敬。

(三)深入宣传。区广播电视台、《今日丰南》报、官方微信平台、网络媒体、自媒体,要加大对开展宪法法律和《唐山市志愿服务条例》的宣传报道力度,对活动开展情况和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进行跟踪报道,扩大志愿服务在社会的影响力。

 

 

唐山市丰南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13日

冀公网安备 130207020001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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