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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文明旅游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信息发布:管理员 日期:2018-05-30 查看:4484次

各镇乡党委,胥各庄街道党工委,区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明委关于开展文明旅游工作的一系列部署,推进文明旅游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进一步提升我区干部群众文明旅游素质,助力旅游产业发展,区文明办决定,在全区开展文明旅游志愿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5月至12月底。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文明旅游“进景区”志愿服务活动。在旅游景区出入口、游客中心、核心景区设立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和学雷锋志愿服务台账记录,志愿服务人员佩带志愿服务标识。志愿者在景区开展文明旅游宣传、文明引导等志愿服务活动。

(二)开展文明旅游“进广场”志愿服务活动。利用节假日,开展以“文明旅游”为主题的广场宣传活动,组织志愿者向社会群众发放文明旅游倡议书、宣传资料,播放文明旅游宣传片等;组织文化志愿者围绕“文明旅游”创作文艺作品、节目,深入广场进行文艺演出,提高市民文明旅游的素质。

(三)开展文明旅游“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进社区开展文明旅游宣传志愿服务活动,向社区市民发放《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宣传资料,与市民交流互动,解答群众各种业务咨询,引导社区居民文明旅游。

(四)开展文明旅游“进饭店”志愿服务活动。在全区旅游星级饭店开展“文明用餐光盘行动”志愿服务宣传活动,积极宣传节俭用餐新风尚。组织志愿者通过张贴文明用餐的名言警句、经典诗文等多种形式,营造浓厚的文明用餐氛围。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今年是我市继续荣膺全国文明城市和我区荣获河北省首届文明城区后开局之年,文明旅游志愿服务活动是文明城创建的重点考核内容,各地各单位要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由主管领导负责,明确责任,做好文明旅游志愿者的招募、培训工作。

(二)扎实推进。各地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文明旅游志愿服务活动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广泛组织发动志愿者参与文明旅游志愿服务活动。志愿者参与活动要有标识(如:授带、马甲、帽子、徽章)。各地各单位要及时收集整理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等资料,于6月27日前报区文明办(如有形式新颖、参与人数较多、影响力较大活动,要及时报送,以便宣传)。联系电话:8189832,邮箱:fnwmbzhk@163.com,并注明“文明旅游”字样。

(三)加强宣传。各地各单位要将文明旅游志愿服务活动情况进行汇总,强化措施,宣传典型。区广播电视台、《今日丰南》报、丰南文明网、各官方微信平台、自媒体等,要加大对文明旅游志愿服务活动宣传报道力度,对活动开展情况和先进典型、先进单位进行跟踪报道,营造 “文明旅游从我做起”的良好舆论氛围。 

 

 

唐山市丰南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29日

冀公网安备 130207020001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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