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工作提示
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公共文化设施“八个一”学雷锋志愿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信息发布:管理员 日期:2018-07-25 查看:4409次

各镇乡党委,胥各庄街道党工委,丰南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区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推进公共文化设施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我区于2017年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开展公共文化设施“八个一”学雷锋志愿服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丰文明办[2017]31号),实施意见指出,到2020年我区基本建成公共文化设施志愿服务组织体系、志愿服务项目体系和志愿服务管理制度体系。现结合实际,就2018年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壮大公共文化设施志愿者队伍。各地各单位要以公共文化设施需求为导向招募社会志愿者,也可招募本单位职工利用工余时间参加志愿服务。鼓励面向社会招募身体健康的低龄老年志愿者,发挥他们时间充裕、服务热情高、生活阅历丰富的优势,形成公共文化设施志愿者的稳定力量。支持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特别是慈善组织及其志愿者队伍,协同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志愿服务、培训和管理。倡导青少年志愿者到公共文化设施参加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培养志愿服务意识,提高社会实践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

二、提高公共文化设施志愿服务标准。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公共文化设施“五个有”标准(有服务岗位、有志愿队伍、有管理制度、有专门人员、有志愿服务站点)和“八个一”标准(一站、一队、一注册、一手册、一记录、一培训、一特色、一认定),进一步规范公共文化设施志愿服务活动。区文化馆、图书馆、科技馆、规划馆、青少年课外活动中心要对照标准,做好志愿服务工作,并广泛吸收志愿者参与公共文化志愿服务活动。

三、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志愿服务管理。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公共文化设施自身特点,围绕服务群体需求,有针对性地设计开发一系列便于市民参与的志愿服务项目。要立足单位、聚焦服务,不断拓展志愿服务领域,扩大志愿服务覆盖面。要根据志愿服务需要,以提升志愿者素质和能力为重点,组织学习培训,开展研讨交流,不断提高志愿者的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公共文化设施要将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保障措施和支持措施,促进志愿服务持续健康发展。

唐山市丰南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25日

冀公网安备 13020702000135号
关闭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