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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文明养犬倡议书》的通知
信息发布:管理员 日期:2018-08-01 查看:4539次

各镇乡党委,胥各庄街道党工委,丰南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区直各单位:

为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积极引导全区广大干部群众自觉规范不文明养犬行为,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提高城乡文明程度,努力营造整洁有序、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现将《文明养犬倡议书》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认真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学习,通过在显要位置张贴、入户宣传、组织志愿者进行劝阻等形式,向所辖居民群众发出倡议,迅速掀起规范不文明养犬行为活动的热潮,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建设“沿海强区 美丽丰南”聚集正能量。

 

丰南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31日

文明养犬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饲养宠物犬已成为我区广大市民的普遍现象,随之而来的是不文明的养犬行为也大量出现,引起了市民群众的广泛关注和不满。为了创建文明城市,给市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区文明办现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1、遵守公德,规范养犬。不饲养大型犬、烈性犬,不带大型犬、烈性犬上街或出入公共场所。

2、加强管理,爱护环境。携犬出户,不要放任犬只践踏生活小区、休闲场所等公共草地花圃。要尽力避免犬只在公园、休闲场所、道路及绿化带等地随地排泄,要准备好清理犬粪的工具,及时妥善处理犬在户外排出的粪便,保持环境卫生。

3、和睦邻里,尊重他人。要体谅他人感受,防止犬吠影响他人,特别是在早、中、晚居民正常休息时段,要尽量避免犬只在生活区内狂吠。自觉接受邻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和睦邻里,避免纠纷。犬只外出,要使用束犬链(绳)牵领,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避免犬只接近儿童、老人、孕妇等特殊群体。严格遵守公共场所携犬禁入的规定,不带犬乘坐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

4、做好防疫,避免传染。严格按照犬只防疫规定,及时到防疫部门为犬只进行免疫检查、注射疫苗,领取免疫证和免疫牌。如发生犬只不慎咬伤他人时,要积极对伤者实施救治、采取免疫措施。病犬生病求医期间,不得随意外出遛犬,以免互相传染。

5、文明劝阻,志愿引导。每一位市民都要做文明养犬志愿者,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宣传养犬知识,讲解注意事项,提升群众文明养犬意识。及时发现并制止不文明养犬行为,营造整洁有序、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

为了人类和动物的和谐相处,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响应,踊跃加入到“文明养犬”队伍中来,以实际行动投身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为建设“沿海强区 美丽丰南”做出更大贡献!

 

 

                   丰南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30日

冀公网安备 130207020001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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