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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丰南区“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
信息发布:管理员 日期:2018-11-07 查看:4534次

各镇乡党委,胥各庄街道党工委,丰南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区直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家庭文明建设在推动文明城市创建中的重要作用,引领全区广大干部群众争做文明行为的实践者和文明市民的示范者,区文明办、妇联决定,联合开展2018年度丰南区“文明家庭”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指示精神,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充分挖掘、树立、宣传一批文明家庭示范典型,使创建文明城市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成为广大妇女和广大家庭的自觉行为,为建设“沿海强区·美丽丰南”营造积极向上的人文环境。

二、评选时间

2018年11月—2019年1月

三、评选范围及条件

评选范围为全区城乡家庭。推荐、申报丰南区文明家庭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行业规范、市民公约、村规民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二)明礼诚信。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乐观豁达、待人宽容、关心他人、助人为乐。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共同分享、守望互助。爱护公共环境,遵守公共秩序和规则,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旅游出行等各个方面崇德尚礼、知行统一。重信用、守承诺,真诚做人、守信做事、以诚兴业。遵守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准则,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三)孝老爱亲。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理解信任、沟通顺畅,感情深厚、亲情伴侣。父母与子女之间长幼有序、尊老爱幼、传承孝道。夫妻之间忠诚恩爱、包容接纳、责任共担。家庭成员之间日常生活温馨乐观、彼此扶助、相濡以沫,特殊困难不离不弃、舍己为家、尽心尽责。家庭成员民族团结意识强,理解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差异、包容多样。

(四)敬业奉献。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勉为民、甘于奉献。创新创业,钻研业务,勇于革新,做工作的行家里手。诚实劳动、勤劳致富,守法经营、公平交易。自觉承担社会义务,扶贫济困,致富不忘国家集体。

(五)家教良好。父母尊师重教、言传身教,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充分发挥父母长辈示范作用、家教礼仪熏陶作用。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良好阅读习惯,学习氛围浓厚。

(六)家风淳朴。弘扬家和万事兴、忠厚传家久、百善孝为先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劝学、理家育子、和亲睦邻之道。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培养好家风,传承好家训,建立体现传统美德、符合生活实际的新时代家规,提醒引导、感染熏陶、规范约束家庭成员的言行。注重家庭文化建设,家庭成员积极参与读家书、谈家教、传家训、展家宝等各类家庭文化体育活动。

(七)勤俭持家。家庭成员艰苦创业、辛勤劳动,以勤劳节俭的精神操持家务。积极宣传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做到文明餐饮,传播健康理念。生活量入为出、适度消费,婚丧嫁娶及其他喜庆活动操办从俭、不铺张奢华。家庭环境干净整洁。家庭成员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强,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注重资源再利用。

(八)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积极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积极参加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社区服务等公益活动。积极参加邻里守望、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法律援助、文化体育等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热情关心特殊困难人员,参加结对帮扶等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和推荐为丰南区文明家庭:

(一)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二)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三)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四)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五)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六)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七)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八)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九)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十)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四、活动安排

本次评选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发动征集阶段(11月6日—11月16日)

依托“文明丰南”、“丰南区妇联”、“妇女之家”等微信公众平台,大力宣传,确保家喻户晓。活动采取组织推荐、媒体推荐、社会推荐和家庭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挖掘本地本单位的“文明家庭”, 按照规定时限推荐上报。各乡镇和胥各庄街道要推荐不少于3户候选家庭;区直单位至少推荐1户候选家庭。每个候选家庭需提交《丰南区“文明家庭”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三份,由推荐单位加盖公章统一报送区妇联,电子版发至fengnanfl@126.com。   

《今日丰南》报将开通专栏,刊播先期报送的“文明家庭”故事、“文明家庭”家训、“文明家庭”照片等,组织群众开展网上留言、讨论等互动活动。

(二)评审公示阶段(11月19日—11月30日)

组织专业人士和相关部门人员组成专家评审团,对各地各单位推荐的候选家庭进行初评,候选家庭事迹将分别在区广播电视台和《今日丰南》报上进行报道、刊登,并在“文明丰南”、“丰南区妇联”、“妇女之家”等微信公众平台发布,面向全区公示(公示7天),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命名表彰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根据候选家庭事迹和公示情况,评选出30户“文明家庭”,区文明办、妇联将联合进行表彰,并择优推荐申报市、省级“文明家庭”。

(四)事迹展播阶段(2019年1月1日—1月31日)

在新闻媒体上对评选出的“文明家庭”进行宣传,以多种形式晒家庭幸福生活、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为推动评选表彰活动顺利开展,成立了区“文明家庭”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区妇联主席李春丽任组长,区委宣传部主任科员王会义、区妇联副主席董雅芹任副组长。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推荐评选文明家庭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重要指示精神的有力举措,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具体实践,摆上重要位置,切实抓好落实。各级妇联组织要做好牵头总揽、组织发动、寻找发现、评审推荐和资格审查的基础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充分运用报刊、网站,推出有分量、有深度、有影响的新闻报道、评论言论、专题节目,大力宣传候选家庭的先进事迹,扩大推荐评选活动的社会影响。要发挥新媒体移动化、时尚化、互动性、即时性等优势,通过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方式,展示文明家庭风采,讲好文明家庭故事,激发广大家庭参与热情,让群众评、评群众,推动兴起文明家庭创建热潮。

(三)面向基层,重在过程。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深入村居、企业、学校、单位等实地走访查看,听取群众反映,使推荐评选的过程成为吸引群众广泛参与的过程,成为凝聚共识、推动工作的过程。要坚持以基层推荐为主,力求使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具有广泛代表性,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四)严把标准,严格程序。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进行推荐,严格筛选把关,做到程序规范,真正把那些事迹突出、具有示范意义的家庭评选出来。推荐的候选家庭要充分征求被推荐家庭所在单位、乡镇(社区、村)和卫计、公安等部门意见;党员和公职人员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家庭须征求工商、税务部门的意见。各地各单位推荐的候选家庭事迹务必真实可靠,如有不实现象,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附:丰南区“文明家庭”申报表

 

 

丰南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丰 南 区 妇 女 联 合 会   

2018年11月5日        

附件

丰南区文明家庭申报表

家庭名称


联系电话


家庭地址


家庭所在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


(全家福照片粘贴处)

家庭

成员

基本

情况

称谓

姓名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家庭或家庭成员获县以上荣誉、奖励


家  庭  主  要  事  迹

(填写事迹简介,字数500字左右)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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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冀公网安备 130207020001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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