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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度“提质提效、文明服务”创建竞赛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发布:管理员 日期:2019-03-08 查看:4815次

各镇乡党委,胥各庄街道党工委,丰南开发区党工委,区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市文明委统一安排部署,区文明委决定,2019年继续在全区组织开展“提质提效、文明服务”创建竞赛活动。现将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丰南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9年3月8日

 

关于开展“提质提效、文明服务”创建竞赛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提升行业窗口服务效能,培树行业文明新风,区文明委决定,在2017年以来开展活动取得突出成效的基础上,2019年继续组织开展“提质提效、文明服务”创建竞赛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活动,通过组织各行各业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竞赛,提升从业人员的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提升机关和窗口单位的文明程度和管理水平,培树宣传一批行业示范、社会认可、群众满意的先进典型,带动全社会形成文明新风尚,为建设“沿海强区 美丽丰南”贡献力量,以文明创建的丰硕成果向建国70周年献礼。

二、参赛范围

全区各级党政群机关、司法执法部门、事业单位和服务行业窗口。

(一)乡镇、街道及所属基层单位

(牵头组织单位:各乡镇,胥各庄街道。)

(二)司法、执法系统机关及其基层单位和工作窗口

审判、检察、司法行政、公安、审计、市场监管、税务、生态环境、发改局、应急管理、资源规划等机关及其基层单位和工作窗口。

(牵头组织单位:区直各主管部门)

(三)服务行业主管机关及其职能管理范围内的基层窗口单位

区商务局机关及职能管理范围内的商场、超市、便利店等商业零售行业,酒店住宿和餐饮行业各单位;

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机关及旅行社、景区景点、星级酒店等旅游行业各单位;

区住建局机关及所属的城市管理、环卫、燃气、供热、物业管理、园林、自来水、排水等基层各单位;

区供电公司机关及所属的电力系统基层各单位;

区交通运输局机关、所属单位及负责管理的长途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及服务单位;

区邮政局机关及所属邮政系统网点;

联通、移动、电信公司及所属基层网点;

区金融办管理的各银行系统及其网点;

区卫健局机关及所属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区教育局机关及所属中、小学校;

区民政局机关及所属养老和殡仪行业各单位;

区人资保障局机关及社保及人才交流中心服务大厅等窗口单位;

区医疗保障局机关及所属医保窗口;

区政务服务中心及各服务窗口。

三、竞赛内容

广泛开展“三比三看”创建竞赛。

(一)比“三办”,看工作态度:(1)热情办。办事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慵懒拖散现象。(2)马上办。心系群众,快速高效,雷厉风行,按时办结。向社会承诺的办理事项,期限办结。(3)办得好。有意见薄(箱)、固定投诉电话等投诉渠道和高效处理机制,服务过程和结果有记录,群众满意。

(二)比“三致”,看服务质量:(1)确保细致。流程规范,无随意性和粗放式服务,不应付、无瑕疵、无遗漏。(2)力求精致。树立精品意识,专业技能熟练,主动作为,工作质量高。(3)追求极致。服务精益求精、创新超越、追求完美。

(三)比“三优”,看管理水平:(1)秩序优。生活区、办公区、服务区秩序井然,无大声喧哗吵闹现象,车辆、物品摆放整齐有序。(2)环境优。单位内及门前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厕所无明显异味,有明显禁烟标识,无烟区无吸烟现象。服务场所设有轮椅、老花镜、饮用水、免费WiFi等便民服务设施物品。(3)文化优。单位文化建设理念先进、成效明显。公共场所悬挂展示行业规范和文明服务公约。刊播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词和“图说我们的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公益广告(含针对未成年人的公益广告),达到抬眼可见、举足即观。

四、时间安

创建竞赛活动由区文明办、区直机关党工委统一协调,活动时间为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19年底。

五、竞赛要求

每季度为一创建竞赛周期,由区直机关党工委和各牵头单位组织季度考评,确定流动红旗单位,并分级联合颁发流动红旗。在每个创建竞赛周期的下月5日前,区直机关党工委和行业系统牵头单位将确定的该周期流动红旗单位名单报区文明办(电子邮箱fnwmbzhk@163.com)。流动红旗分三类:

1、文明行政流动红旗:各乡镇、胥各庄街道负责组织党政群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开展竞赛活动,确定文明行政流动红旗单位,向创建竞赛活动突出的股室颁发“文明行政流动红旗”。

2、文明执法流动红旗:各相关行业和系统牵头单位,负责司法、执法系统机关及其窗口单位开展竞赛活动,确定文明执法流动红旗单位,向创建竞赛活动突出的股室及其窗口单位颁发“文明执法流动红旗”。

3、文明服务流动红旗:各相关服务行业和系统牵头单位,负责本服务行业和系统机关及其窗口单位开展竞赛活动,确定文明服务流动红旗单位,向创建竞赛活动突出的股室及其窗口单位颁发“文明服务流动红旗”。

区文明办、区直机关党工委不定期联合组织对党政群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股室、行业窗口单位明察暗访,对工作态度差、服务质量差、管理水平差的进行通报,督促整改提升。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摆上重要日程。开展“提质提效、文明服务”创建竞赛活动,是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实践,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抓手。各地各部门要在区文明委统一部署下,按照责任分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做到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参与“提质提效、文明服务”创建竞赛活动情况,将作为市级和省级文明单位评选推荐的重要条件。

(二)周密部署,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区文明办、区直机关党工委负责竞赛活动的总协调,各地、各行业系统牵头单位要建立系统和行业竞赛活动的工作机构,并做好条块结合的协调工作,确保竞赛活动有序开展。要加强信息交流,及时掌握竞赛活动动态,确保竞赛活动情况上下贯通。要建立督查督办机制,通过督导、抽查、暗访,保证竞赛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形成浓厚竞赛氛围。要及时宣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用典型引领行业创建,不断激发竞赛热情。对存在问题多、群众意见大、纠改不到位的机关和窗口单位进行媒体曝光。要将竞赛活动开展情况与文明单位评选表彰等评先评优挂钩,与单位员工绩效考核挂钩,推动机关和行业窗口单位积极踊跃参与,形成创建竞赛热潮。

附件:“流动红旗”确定工作的说明

 

 

 

 

附件

 

“流动红旗”确定工作的说明

 

一、时间

从2019年3月开始,每季度确定一次,至12月底结束,共确定4次。

二、数量

由各行业牵头单位根据参加竞赛活动的窗口和单位总体数量确定流动红旗数量,比例控制在20%左右。

三、流动红旗样式

省文明办统一提供设计概念版式,可在河北文明网首页(http://www.hbjswm.gov.cn/)查阅。各单位下载后,自行确定流动红旗的材质、大小和悬挂设置方式并制作。流动红旗落款为“河北省(XX市XX县、区)文明办、XX机关工委或各行业主管单位”。具体见流动红旗样式。

冀公网安备 130207020001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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