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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总结
信息发布:管理员 日期:2017-11-08 查看:7285次

2014来,丰南区司法局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广泛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力打造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机关,展现了丰南司法行政队伍良好社会形象

一、坚持“四个到位”,夯实文明创建基础

(一)建立健全创建机制,组织管理到位。实行神文明建设工作“一把手”责任制,设立了组织机构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工作部署,使创建工作总体有思路、中远期有目标、近期有计划、落实有措施。

(二)强化思想政治教育,政治引导到位。坚持以学习为抓手,组织全体干警系统学习党的十八大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参加省厅组织的司法行政大讲堂20次。通过撰写体会文章、讨论交流、领导干部专题辅导、举办征文等形式,强化学习效果,不断提升干警队伍的政治素养

(三)开展形式多样培训,素质培育到位。一是开展道德讲堂。坚持每季度举办一次道德讲堂,成功举办一场区道德讲堂,极大的提高了干警的道德素养二是开设法治大讲堂。定期组织律师等专业法律人士为我局干警举办法制讲座10场,保证了干警队伍法律知识的更新和工作能力的提升。三是开展科技讲堂。以集中办班培训的方式,在系统开展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业务知识培训8场次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积极培树先进典型,弘扬宣传到位。广泛开展先进人物评选活动,制作善行功德榜,在系统内形成学先进、树文明的良好氛围,涌现出一批优秀干警。如:奋不顾身、勇擒放火歹徒的大新庄司法所长卜宏明;为残疾群众奔走,讨要工资的黑沿子司法所长李国娟;悉心帮扶特殊人群、热心救助困难群众的尖字沽司法所长马瑞娟;助人为乐、无私奉献的王兰庄司法所长高明海。特别是在丰南区开展的道德模范评选活动中,我系统有三名同志分获第一、二届道德模范奖、第三届道德模范提名奖,并有两名同志参评了丰南区第四届道德模范候选人评选活动。

    二、开展“三项活动”,营造文明创建氛围

深入开展了系列主题活动认真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解放思想大讨论爱唐山、做贡献,爱丰南、讲奉献,爱岗位、比进位”等主题实践活动,通过组织学习、撰写体会文章、发言提纲,开展献言献策活动,全局上下凝心聚力、奋发作为,保障了各项工作的创新发展近两年,我局先后派出9个工作组深入王家楼村、刘大官村等9个村,开展蹲点服务、入村帮扶和志愿服务活动,筹措帮扶资金30余万元,支持乡村建设。

(二)认真开展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先后举办我是光荣的人民调解员“宣传丰南精神”主题演讲比赛、“中国梦、丰南梦、我的梦”、“反盗版”征文、文明礼仪答题竞赛、文体比赛,组织开展了“学雷锋送温暖”、爱心助学、“衣份关爱,捐缕书香”等扶贫助困活动,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我局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大力开展了创先争优活动。按照“四个干”的要求,每名中层以上干部量化目标任务,组织评比,定期考核,有力的推动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两年来,我区先后被全国普法办评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市、区)我局被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评为“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政法队伍职业化建设成果网上展赛优胜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评为2012-2013年度“文明单位”,连续两年被市司法局评为优秀单位;连续两年被区委、区政府评为“文明单位”唐坊司法所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丰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室被省综治委评为“矛盾纠纷优秀调解室”,区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被省司法厅、总工会、人社厅评为“省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示范单位”,14个司法所被区委、区政府评为文明单位或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三、服务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加强宣传教育,努力提升全民法律素质。一是搭建高标准公民学法平台。依托城区煤河带状公园建设了高标准法治园;以绘制法治宣传漫画等形式,在城区及乡镇建立法治文化一条街法治文化大院100余二是丰富公民法治文化生活。通过开展法治文艺演出、法治大讲堂法治文化书画展等形式入村、企、校、市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35场次编印发放普法读本、宣传材料25万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0多人次,受教育群众达20余万人。三是法律服务实现进家上门。全区481个村居全面设立了村居法律顾问“十户普法宣传员”,在各重大社会敏感期,以发放普法读本、宣传单的形式,组织“十户普法宣传员”入户宣传10,为广大群众搭建起便捷法律服务平台

(二)创新服务举措,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一是实现法律援助“应援尽援”。继续推广法律援助“点援制”,简化申请手续,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完善援助措施,最大限度的服务和保障民生。两年来,我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近千件。法律援助中心被市文明办授予“最佳志愿服务组织”称号二是全面推行法律服务“窗口化”模式。依托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全市率先建立了区级综合法律服务中心,把司法行政各项业务职能全部整合到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窗口服务。近期将“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升级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使其功能更加完备,设施更加齐全,群众办事更加方便。三是坚持服务大局。定期安排律师到区信访局和法院立案大厅值班,为当事人解惑答疑;选派7名律师担任区政府常年法律顾问,为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各律师所和法律服务所,两年来办理各类案件2200余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亿元

(三)完善调解体系,高效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根据当前社会矛盾发生的特点,我局创新实施“人民调解组织专业化,调解队伍职业化”的两化模式,聘请75名退离老干部和大学生专职人民调解员,成立了16个乡镇、街道调委会和11个区直专业调委会,这些调解员在不同岗位上发挥了重要作用。近两年化解矛盾纠纷7000余件,为维护丰南的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我们的做法得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国务院党组成员兼国务院秘书长杨晶同志的肯定,并以省委快报的形式转发

冀公网安备 130207020001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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