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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城重要情况须知道
信息发布:管理员 日期:2018-04-27 查看:1922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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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据悉,中央文明办于今年第三季度对唐山进行复检。委托第三方进行测评。按照测评成绩全国排名。名次倒数的,警示通报。

二、省文明办对省级文明城市(城区、县城)每季度测评一次。全年共测评4次,前三次为季度测评,主要测评实地点位情况;第四次为年度测评,全面测评未成年人、档案、点位内容。测评均委托第三方进行,成绩按类别进行全省排队。第一次排名倒数20%的,黄牌警示;第二次仍排名倒数20%的,红牌警示,纳入负面清单减分;第三次仍排名倒数20%的,再次红牌警示,纳入负面清单减分;年度测评仍排名倒数20%的,停止省级文明城市(城区、县城)资格一年,进行整改;一年整改不达标的,取消省级文明城市(城区、县城)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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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省文明办对没有获得省级文明城市(城区、县城)称号的县(市、区),也委托第三方进行年度测评。测评成绩与上一年度成绩进行对比;按类别进行全省排队,排名倒数20%的,列入负面清单。

四、省文明办对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实行动态管理。每季度进行测评。2018年、2019年测评成绩在全省排名靠后的,取消提名城市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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