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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12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少年宫项目通知
信息发布:管理员 日期:2016-08-10 查看:111187次

 
河北省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
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的通知
 
各市文明办、财政局、教育局:
根据中央文明办、财政部、教育部《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的通知》精神,按照《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管理办法》(财综[2011]44号)要求,中央文明办、财政部、教育部将继续组织实施2012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为做好我省的项目推荐申报、组织实施、建设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各地以学校为单位申报,申报学校须具备以下条件:
1、乡(镇)中心学校,寄宿制学校、已经自建乡村学校少年宫并且管理运行较好的学校优先;
2、有可供课外活动使用的校舍,室内总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
3、原则上在校学生人数不少于400人;
4、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教师、志愿者作为辅导员,保证活动正常开展。
二、实施步骤
    1、积极组织各地申报。为保证质量,此次推荐申报采用差额、择优评选方式进行。按照《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管理办法》(财综[2011]44号)和河北省2012年度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相关要求,各地组织有建设积极性并符合条件的学校自主申报,每个设区市推荐15-20所基础条件较好的学校。学校填写《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申请书》、《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申报表》,各市文明办会同财政、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审查盖章后连同推荐报告、《申报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汇总表》于5月10日前上报省文明办。
    2、认真做好项目评审。省文明办、财政厅、教育厅对各地推荐学校进行评选、抽查、审核,择优确定拟建项目学校名单,上报中央文明办、财政部、教育部备案。经复核后,6月上旬在中国文明网公布。
    3、切实抓好项目建设和使用。7月至10月,各资助项目学校集中开展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做好基础设施修缮和基本器材配备,组建辅导员队伍,建立档案资料。争取10月底新建乡村学校少年宫开始使用。
    4、高质量完成项目报告和公告。各市文明办、财政局、教育局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于2013年2月底前,将2012年度项目资金分配使用和项目执行情况报送省文明办、财政厅、教育厅。2013年6月底前,省文明办、财政厅、教育厅向社会公告2012年度项目资金分配使用和项目执行情况。
三、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点工作,作为贯彻群众路线、为广大农村未成年人办好事办实事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扎实开展2012年度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建设,确保项目顺利投入使用。
    2、规范器材采购。各地要及时总结完善器材采购办法,进一步做到优化结构、缩短周期、降低成本、物尽其用。要进一步增加德育类活动器材的配备种类和数量,不能采购正常的学校教育教学设备,以及笔记本电脑、空调等不符合规定的器材和单价5000元以上的摄影摄像器材、单价1.2万元以上的钢琴等贵重设备。由项目资金资助的设施设备,应要求供应商在显著位置标识“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和中国体育彩票”字样。
    3、加强监督管理。各地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设立投诉电话,加强对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工作的检查和管理。在项目资金使用中,要坚持公开透明,杜绝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坚持收支平衡和勤俭节约,严格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切实发挥作用。各级文明办、财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帮助项目学校协调利用各方面资源、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确保乡村学校少年宫正常运转。各乡村学校少年宫要坚持重在使用的原则,合理确定活动项目种类,提高场地器材使用效率。要扎实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以乐促智;开展力所能及的技能培训活动,以技促能;开展内容鲜活的经典诵读活动,以读养德。要在活动中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要求,着力引导未成年人“心向党、爱劳动、有礼貌”。
    5、做好宣传报道。各地文明办要组织新闻媒体认真做好对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的宣传,深入宣传利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建设乡村学校少年宫的重大意义、建设使用情况和效果,宣传广大群众对乡村学校少年宫的反映,为实施项目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
 
    1、《河北省2012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申报办法》
    2、《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申报书》
    3、《河北省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项目设备器材采购指导目录》
    4、《申报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汇总表》
 
 
 
                                   
    河北省文明办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教育厅
               2012年4月25日
冀公网安备 130207020001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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