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的通知
信息发布:管理员 日期:2017-09-26 查看:110637次

各镇乡党委,胥各庄街道党工委:

  为深化“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中央文明办、省文明办、市文明办的统一部署,今年我区将继续组织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清明节为契机,突出立德树人,充分挖掘节日蕴含的思想文化内核和爱国主义内涵,引导全区未成年人在缅怀先辈、铭记历史中,学会感恩,勇于担当、珍惜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实现中国梦的共同奋斗之中。

     二、活动时间

  2017年3月31日-4月7日

     三、活动内容

    (一)通过讲故事等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革命文化、红色文化、英烈精神,引导未成年人了解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学习党史、国史和英模事迹。

    (二)有条件的学校可以本着就近就便、确保安全的原则组织学生到烈士陵园等革命战争纪念地、重大战役发生地或烈士陵园祭扫、献花和宣誓,引导未成年人进一步增强爱国情感,树立报国之志,激发奋斗情怀。

    (三)通过登录专题,寄语留言。唐山文明网设立专题,刊登工作信息,链接符合主流价值取向、与节日紧密相关的资料,组织广大未成年人上网学习、留言寄语,在潜移默化中接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熏陶。

    (四)通过开展演讲、征文、制作节日小报等形式,使广大未成年人了解民族传统文化、学习祖国历史、学习英模事迹,激励他们为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清明祭英烈活动。要发挥各自职能优势,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抓好活动落实,推动工作创新。清明祭英烈活动作为“我们的节日”组成部分纳入文明校园、文明单位测评指标,各地各校要采取有利措施,指导师生认真参加活动,确保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二)中央、省及自建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所在学校,要发挥好典型辐射带动作用,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载体,吸引更多的未成年人参与活动。要加强宣传报道,为活动开展营造浓厚氛围。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活动安全顺利展开。

    (三)各地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清明祭英烈活动情况。各地各单位于4月11日前将本地活动情况分别报送至区文明办教育科和区教育局教育科,相关工作信息请及时反馈。区文明办联系人:李新颖;电话:8117012;邮箱:fnwmbzhk@163.com。区教育局联系人:高洪海;电话:8196009;邮箱:fnjyjjyk@163.com。

 



                      丰南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丰南区教育局

                      2017年3月30日

 
冀公网安备 130207020001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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